1.租车租金:
按订车时约定的日租金在交车时全额付清,实际租车时间如有变化,可在还车时多退少补。
2.租车押金:
客户可选择用现金或信用卡预授权支付租车押金,如客户本人无符合要求的信用卡,可由他人代为进行信用卡担保,担保人对承租人在租车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要求担保人共同在《租车合同》“担保人“栏上签字。
3.租车计时:
24小时为一个租赁日,超时还车4小时以内含4小时按半天计费、超时4小时按全天计费,租车不足3天收取送/还车费(机场80元/趟,市区50元/趟)。
4.租车里程及地域限制:
租期3天及3天以上不限公里,租期不足3天,限平均每天300公里,超出部分按不同车型加收1-3元/公里,3天上以用车支持三亚海口二地免费取还车,3天以下按小车300元,商务车400元收取异地还车费,三亚海口之外取还车由双方另行商定,所租车辆仅限海南岛内使用,未经本公司许可出岛使用视为违约。
5.租车油费/杂费:
租车期间油费、通行费、停车费等由承租人自理,取车时在租车协议上记录油表位置,还车时要求剩余油量相当,不足部分可以协商用现金或加油补足。
6.租司机服务:
如承租方要求租司机服务,须由承租方出面与公司办理租车手续,并负责司机食宿、工资150元/天。节假日、会议接待等工资200元/天,租司机服务,只需身份证及租金即可,无需支付违章押金。
7.租车违章保证金:
还车结算后,预留2000元现金作为违章保证金,45天内查无违章退还到合同签定人名下的银行卡号,并电话或短信通知承租人,如有违章则按扣除违章罚款的实际金额后退还余额,并电话或传真通知承租人,如须扣分,由承租人自行处理,如委托出租方代办,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负责。